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保险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发布时间:2024-12-12

12月12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召开保险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保险纠纷审判白皮书(2021年-2023年)》,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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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市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林敏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市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敏。欢迎大家出席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举办的保险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将发布、解读《保险纠纷审判白皮书(2021年-2023年)》(以下简称“白皮书”)。

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产品日益多元丰富,保险行业领域和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拓宽,保险纠纷也相应呈现增长态势,保险纠纷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日渐凸显。为了妥善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风险、新挑战,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提升保险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回应保险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对近三年审理的保险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切实有效引导保险市场主体规范保险行为。同时我院还将发布十个典型案例,通过浅显易懂的形式让群众“看得会”“学得懂”“用得好”。

在发布会的最后,我们将结合保险纠纷审判工作的难点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市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鸿德

市第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谢灏

市第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三级法官   林婉婷

首先,请市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鸿德发布并解读“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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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就保险领域审判工作与各位共同交流。下面,我代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介绍、解读《保险纠纷审判白皮书(2021年-2023年)》(以下简称“白皮书”)。

一、“白皮书”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保险产品日益创新,保险行业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显著增强,法院受理的保险纠纷案件持续增长,伴随而来的是保险纠纷案件的新型化、多样化、复杂化,保险行业经营的专业性和风险性引发的司法需求也与日俱增。为了更加充分及时地发挥保险民商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功能,规范秩序,化解风险,很有必要对保险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特点,研判趋势,聚焦问题及背后的原因,并就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

基于以上考量,我院制作了“白皮书”,以期帮助保险当事人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切实有效引导保险市场主体,规范保险行为,促进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保险纠纷源头治理,共同营造稳定、和谐、平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白皮书”内容及亮点

白皮书是对我院近年来保险审判的归纳总结,内容非常丰富,按“(1)保险纠纷案件的审理概况及主要特点”“(2)保险纠纷案件呈现的行业特点及发展态势”“(3)近三年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风险”“(4)中山第一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的特色做法”“(5)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与建议”共5个部分加十个典型案例的体系进行编辑,每个部分又分了若干小点。从总体结构看,各部分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呼应,第(1)部分讲述情况,第(2)(3)部分发现问题,第(4)(5)部分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确定继续发展的方向,案例部分提炼裁判规则。

(一)扎根数据,分析特点。“白皮书”梳理2021年至2023年期间我院的保险纠纷案件数据,总结案件特点,分析保险纠纷案件呈现的行业特点及发展态势。2021年始,保险纠纷案件呈现大幅度增长。2021年至2023年,我院共受理保险纠纷案件3499件,年平均新收1166件,较2018年至2020年的年平均新收案件数量(653件)增幅78.56%;结案3400件,审结率97.17%。其中涉信贷类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系列案急剧增多,以保险公司为原告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大幅上升。

(二)透过案件,梳理问题。“白皮书”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保险行业角度总结归纳了近三年审理案件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风险,重点强调涉信贷类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中保证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人违约责任过重问题,研究、剖析问题及风险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三)司法引领,多元解纷。“白皮书”总结、介绍我院近三年来在多元、高效化解保险纠纷案件的新思路、新机制以及取得的成效,从“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提升保险纠纷审判能力”“强化金融法治协同,助力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法治宣传,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三个方面总结我院在审理保险纠纷案件的特色做法,并明确下一阶段的思路和目标。

(四)注重预防,多维施策。针对梳理的问题及风险,“白皮书”从保险人、保险消费者、保险行业协会、金融监管部门四个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预防和应对矛盾纠纷。

(五)发布案例,规则示范。在深入分析保险纠纷案件规律、系统总结审判经验、充分提炼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发布十个保险纠纷典型案例,涉及人身、财产保险领域,聚焦以非营运车辆从事网约顺风车的营运活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购买具有保障民生作用的人身保险产品而引发的保险纠纷等常见争议,促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对保险合同行为形成合理预期,以期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导向、规则指引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白皮书”的发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的具体举措。 “白皮书”总结了近年来我院保险审判的司法实践经验,“白皮书”的出台,将使我市保险机构相关各项工作的推进和业务开展得到更好的规范指引。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开展保险商事审判工作,防范化解保险风险,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山高质量发展!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林敏

谢谢黄鸿德副院长发布并全面、细致地解读“白皮书”。接下来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媒体提问时举手示意并介绍媒体名称。

中山日报:近三年来,市第一法院在保险审判领域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市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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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及规划: 

一是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首先,推进繁简分流,打造专业团队。我院民二庭自2022年始将分散式分案为集中式分案,将保险纠纷案件集中改专门审判单元办理。民二庭2023年将占比较重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列为简案由速裁组快审快结,将疑难复杂案件由资深法官精细化审理。其次,深化要素审判,加强标准化建设。对于保证保险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引入要素式审判,制定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模板,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书实行“一键生成”。民二庭还制定《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审判标准及判决主文写作范例》,提升审判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我院将针对近年来保险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裁判理由及相关判例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说理充分、普适性较强的更专业的类案裁判指引。

二是强化金融法治协同。首先,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机构进行诉前调解。我院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方力量,构建多层次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沟通联系机制、诉调对接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其次,我院法官走访和约谈部分保险公司,向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推进诉讼中约定送达地址的适用,向送达要效率,延伸司法审职能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有效促进了法院与保险公司沟通。下一步我院将探索建立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常态化交流机制、约谈机制,搭建研讨平台,努力实现政策协同、信息协同、资源协同,共商共建,力促形成司法与金融监管、行业自律的共治合力。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在我院微信公众号以“法官小课堂”视频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对保险案件相关案例进行宣传。我院与中山市东区街道办联合举办同心网“金融、保险审判业务”专题培训活动;法官带着生效类案判例,下沉到中山市东区司法所现场指导调解员调解案件;法官也曾带案下乡,在中山市横栏镇花木场组织案涉农户与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普法宣讲。下一步,我院将创新普法共治方式方法,将数据调研与实地走访、巡回审判和旁听庭审、普法宣讲与案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中山日报:市第一法院对保险公司合规展业、诚信经营、防范风险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市第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谢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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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理顺产品逻辑,完善保险条款。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创新保险产品,优化产品设计、命名与组合。保险条款的表述简明扼要,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句,减少不确定概念的运用,避免用语歧义。制定科学的人身、财产损失核定标准。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健全营销机制。建立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培训体系,加大诚信营销、职业道德规范、保险业务、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加强对保险销售合作平台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保险业务销售行为、办理流程。全面介绍保险产品,避免使用虚假、夸大、隐瞒产品重要信息的手段误导消费者。

三是提升合规治理,防范重大风险。首先,依法履行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其次,完善电子网络投保流程。优化电子签名的采集以及人脸识别等技术在电子网络投保流程中的科学运用,实现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视化管理、投保流程可回溯管理。最后,约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在保险合同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以及明确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征得投保人同意的基础上约定电子送达方式,以便于后期产生诉讼时可快速实现有效送达。

四是规制对外行为,塑造企业品牌。首先,规范保险理赔行为。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及时派员查勘事故现场并核定损失,将定损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依法出具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其次,提升纠纷调解效率。积极参与社会多元解纷治理体系,强化调解意愿,突出保险纠纷前端预防化解。将调解权限尽可能下放到分支机构或简化优化调解方案审批程序。

南方都市报请市第一法院从保险消费者角度介绍防范风险应注意的内容、事项。

市第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三级法官   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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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从以下三个方面防范风险:

第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应在投保前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物的真实情况。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履行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履行报险、报警义务。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提供客观、真实的材料,杜绝先出险后投保、带病投保、虚构保险事故成因、伪造虚假理赔等有违诚信的行为。

第二,树立科学投保观念。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商业保险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投保的目的在于补偿损失,但不等于一旦发生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赔付。商业保险具有鲜明的消费属性,投保人应在全面了解商业保险产品比如新兴的投资型保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科学的投保判断。对保险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投保人应充分查阅贷款合同、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等,了解贷款利率、罚息、保险费、违约金标准、担保费、服务费等,客观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风险承受能力。

第三,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投保人在投保时应仔细查阅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等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认识签字的法律效果。及时询问了解保险产品的实际承保范围,重点关注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责任、免责、保险费、理赔条件、退保条款。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留存事故现场证据以及报警、报险通话记录等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州日报:《保险纠纷审判白皮书》一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市第一法院在甄选案例时如何考量?

市第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谢灏:

在甄选案例时我们主要考量以下几点:一是要范围广。这十个案例中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件、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件、责任保险合同纠纷1件、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件、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件、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3件,几乎覆盖了各类常见案由。二是要接地气。即发布的案例必须是要老百姓看得懂,看了之后有所感悟的。案例提及的网约顺风车出险能否获得理赔、投保人投保时该如何如实告知、保险合同中主险与附加险的关系、没签合同的雇工能否因意外伤害受偿、保险人不履行定损义务时被保险人该怎么办、被保险人未及时报险还能否受偿等问题,都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最疑惑的问题,也是保险市场主体均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三是够权威。这十个案例是从我院已经审结的保险纠纷案件中层层筛选,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过的案例,均是发生中山本地的案例。大部分案例都经过一审、二审的审判流程,案例涉及的裁判规则也是上级法院认可的,与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保险纠纷案例观点也是相吻合的。

通过公布典型案件,我们目的是要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导向、规则指引作用,既可供法官在审理类案时参考,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可让保险市场主体知道法律的底线在哪里,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要避免,哪些行为要考量,从而对保险合同行为形成合理预期,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保险审判领域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主持人: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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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会后请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

媒体朋友们,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院保险纠纷审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此,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和支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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