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水质持续改善,中山公布去年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发布时间:2024-04-30

4月30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环境治理状况及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考核情况,并解读新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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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胡超超 摄

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敏介绍,中山2023年内河涌水质有所改善,第四季度黑臭河涌111条,数量较第二轮央督期间减少195条,全市1041条河涌水质指数CWQI较第二轮央督期改善37.44%。

其他水质方面,中山市大江大河和水源地水质优良,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十四五”期间连续优良达标。2023年1-12月,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南沙湾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板芙大桥省考断面水质达标;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大丰水厂水质均为Ⅱ类、长江水库水质为Ⅰ类,持续稳定优良。

空气质量方面,2023年,中山市AQI达标率为88.8%,同比上一年增加5.2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19天);SO₂、NO₂、PM10、PM2.5、O₃浓度分别为5、21、35、20、163微克每立方米,CO浓度为0.8毫克每立方米;中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9)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5位、珠三角第4位。

与2022年相比,中山市AQI达标率、综合指数、SO₂、NO₂、PM10和PM2.5等主要指标在全省21地市中排名均有所提升,2023年中山市AQI达标率改善幅度排全省第6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全省第2位,NO₂和O₃改善幅度均排全省第4位,PM2.5年均浓度稳定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过渡阶段目标。

声环境方面,2023年中山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7.04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昼间标准,与2022年相比下降了1.94dB(A)。

同时,中山在生态环境风险态势持续稳定。2023年,中山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同比2022年下降6.22%;生态环境信访领域“三个不发生”,涉环保“邻避”规模性群体事件“零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无辐射事故发生。

会上还公布了2023年度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其中,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石岐街道、五桂山街道、民众街道、小榄镇、沙溪镇、黄圃镇、三角镇8个镇街获得优秀等次;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古镇镇、横栏镇、港口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神湾镇14个镇街获得良好等次;大涌镇获得合格等次。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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